固體廢棄物
九十二
學年度
第二學期
第一次小考
Open
Book
考試時間:50 分鐘
一、
簡答題:(每題10分,合計30分)
1.
何謂系統隨機採樣法?
※採樣方式:
在廢棄物中隨機取出第一個樣品,其後在一定空間或時間間隔之下,依序取出其他樣品。
※特性:
第一個隨機取出後其餘的樣品則依一定規則取出。
※適用性:
適用於當廢棄物中之污染物質任意分佈或只有緩和層化現象時。
※優點:
易於確認和收集樣品,有時可得較高的準確度,若污染物質分佈較均勻時,則可得較高的精確度。
※缺點:
若污染物質的分佈有未知的趨勢或循環時,則會降低其準確度及精準度。
2. 何謂水當量?如何求得?
水當量:燃燒筒內樣品燃燒時所產生之熱量不僅使內筒水量溫度上昇,燃燒室本體、內筒、攪拌器及溫度計等亦吸收熱量,因此其溫度上昇亦應列入考慮,此等熱量以水量表示時即稱為水當量。
水當量之測定:係利用熱量標定用苯甲酸 1.0 g 作樣品,以上述方法加以燃燒後利用公式計算求得。此時苯甲酸之燃燒,不需使用雁皮紙包裝,而係以成型器(壓錠機)擠壓成型後,置於燃燒皿上燃燒,進行測定。
3.
說明灰份之分析法。
※測 定 樣 品 之 灰 份
(一)測試前將坩鍋洗淨後,置於高溫灰化爐中,以1200 ℃空燒30分鐘。
(二)空燒後降低爐溫至300℃時,將坩鍋移至乾燥器冷卻備用,使用 前秤量。
(三)秤取適量之廢棄物樣品至0.001g(約5∼10
g),置於上述已秤重之坩鍋中,先以1055
℃之溫度預熱30分鐘,再將溫度調至800 50℃維持三小時。
(四)降低爐溫至300℃時,將樣品(連坩鍋)移至乾燥器中冷卻至室 溫,秤重。
灰份(%)=W3
/ W1
W1: 送 入 烘 箱 前 之 樣 品 重 。
W3: 經 800 ℃高溫灰化爐灰化後之樣品重。
灰份
各成分之乾基灰份Bi(%)=
W7i=各成分灰 乾重
W6i=各成分乾重
乾基垃圾灰份B(%)=
Ai=各物理組成重量百分率
濕基垃圾灰份Br(%)=
W=垃圾之水分(%)
二、
問答題:(每題20分,合計40分)
1.
影響一般廢棄物產生量的因素有哪些?請詳細說明。
1.產源減量: 減少不必要或過度的包裝
2.改變生產技術: 開發或使用更耐久賀可以修補的產品,增加產品中再生料的使用性
3.資源回收: 將可用資源回收再利用,以減少一般廢棄物的產生量
4.法令: 訂定法令來規範、獎勵民眾,如強制性的垃圾隨袋徵收、廚餘回收等,獎勵性的飲料容器回收基金等
5.公眾的態度: 人民改變其生活型態,以減少資源的耗用或將廢棄物前處理(如廚餘絞碎機)進而減少一般廢棄物的產生量
6.其他: 天災或不可抗拒之因素,如颱風或土石流.地震
2.
垃圾性質分析中可燃物與可燃份各如何分析?兩者有何差別?
※可燃份分析
樣品之可燃分通常不直接測定,而由樣品總量減去其水分和灰分而得之
可燃分 (%)=100 (%) - 水分(%) - 灰分(%)
W1:置入烘箱前之樣品重。
W2:經 105 ℃ 烘乾後之樣品重。
W3:經 800 ℃ 高溫爐灰化後之樣品重。
※可燃物分析
可燃物包含:紙類、纖維布類、木竹稻草落葉類、廚餘類、塑膠類、皮革橡膠類、其他
特性 |
可燃份 |
可燃物 |
性質 |
化學性質 濕基 |
物理性質 乾基 |
成分 |
1.揮發份和固定碳 2.包含元素C、H、O、N、S、Cl |
紙類、纖維布類、木竹稻草落葉類、廚餘類、塑膠類、皮革橡膠類、其他 |
三、
計算題:(30分)
1.
已知一垃圾樣品之乾基物理組成以及各類之含水率如下,試求其濕基物理組成。
|
紙類 |
纖維布類 |
廚餘類 |
塑膠類 |
物理組成% |
20 |
12 |
24 |
22 |
含水率% |
7 |
10 |
72 |
2 |
|
金屬類 |
玻璃陶瓷類 |
其他 |
|
物理組成% |
7 |
8 |
7 |
|
含水率% |
3 |
2 |
11 |
|
<sol>
將物體總重當100 kg,則
紙類:20/(1-7%)=21.51
纖維布類:12/(1-10%)=13.33
廚餘類:24/(1-72%)=85.71
塑膠類:22/(1-2%)=22.45
金屬類:7/(1-3%)=7.22
玻璃陶瓷類:8/(1-2%)=8.16
其他:7/(1-11%)=7.87
濕基總重量:166.25 kg
濕基物理組成:
紙類:(21.51/166.25)×100%=12.9%
纖維布類:(3.33/166.25)×100%=8%
廚餘類:(85.71/166.25)×100%=51.6%
塑膠類:(22.45/166.25)×100%=13.5%
金屬類:(7.22/166.25)×100%=4.3%
玻璃陶瓷類:(8.16/166.25)×100%=4.9%
其他:(7.87/166.25)×100%=4.8%
※垃圾物理組成表
種類 |
乾基物理組成﹪ |
含水率﹪ |
濕基重kg |
濕基物理組成﹪ |
|
紙類 |
20 |
7 |
20/(1-7%)=21.5 |
(21.5/166.25)*100﹪=12.93﹪ |
|
纖維布類 |
12 |
10 |
12/(1-10%)=13.33 |
(3.33/166.25)×100%=8% |
|
廚餘類 |
24 |
72 |
24/(1-72%)=85.71 |
(85.71/166.25)×100%=51.6% |
|
塑膠類 |
22 |
2 |
22/(1-2%)=22.45 |
(22.45/166.25)×100%=13.5% |
|
金屬類 |
7 |
3 |
7/(1-3%)=7.22 |
(7.22/166.25)×100%=4.3% |
|
玻璃陶瓷類 |
8 |
2 |
8/(1-2%)=8.16 |
(8.16/166.25)×100%=4.9% |
|
其他 |
7 |
11 |
7/(1-11%)=7.87 |
(7.87/166.25)×100%=4.8% |
|
合計 |
100﹪ |
|
166.25 kg |
100﹪ |